因為政府法令的疏漏讓台灣保全勞工淪為奴工,飽受高工時、新工資之苦。各縣市保全員也因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台中的運鈔保全員時每月平均工時高達300小時;台北市日前更有一名姜姓保全員平均工作每日12小時、每月288小時而過勞死,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劇在政府的漠視下活生生的上演!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與黃淑英立委將保全員面臨嚴苛的勞動條件揭露,並一再要求勞委會刪除保全人員於「勞動基準法」第84-1條所指定適用的名單中,而在排除適用前,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工時應讓保全員享有正常的工時保障,若無法達到這樣的標準,應依照勞委會公佈的過勞死及「長期工作過重」認定標準:勞工5個月內工時平均達256小時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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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當全國勞工一再地因為過勞而喪失寶貴的生命;工會團體要求勞委會重新檢討台灣的工時制度之際,新北市勞工局竟然無視於廣大勞工的呼聲,於日前(3/11)召開保全人員工時座談會,會中更達成保全員每日工時12小時、全月出勤總時數312小時為上限的審核標準!本會強烈譴責如此荒謬的工時標準,「新北市勞工局」這種完全不顧勞工權益,充當資方打手的作法,更讓本會感到不齒。

本會不能接受,當勞工保險局才剛核定29歲姜姓保全員過勞致死的案件,而他的工時是每日工作12小時,每四天休一天,合計每月正常工時288小時,新北市勞工局竟然可以大言不慚的表示一個月312個小時的標準不會破壞勞工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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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今日(3/10)北上參加黃淑英立委召開的《檢視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公聽會》,要求勞委會正視這個工時例外條款造成的問題。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所定工時保障之除外條款,其立法目的與背景原為擴大本法適用範圍,但鑑於部分工作者之工作性質特殊,如急診室、開刀房或飛航人員等,難以全面適用勞基法相關工時保障規定,因而訂定本條文加以排除。但由於該條文規定過於模糊,加上勞委會的擴大解釋,讓眾多勞動者輪為奴工!

以保全業為例,由於保全員被勞委會公告指定為勞基法第84-1條的適用對象,導致保全員普遍每月工時高達240-360小時,遠超過一般勞工正常工時每月不得超過的184小時。日前就有台中市的運鈔保全員向本會投訴其工時過長,身心難以負荷,結果核定他們工時的台北市勞工局竟然回應:以每天12小時、每月上班26天做為標準,其每月工時上限為312小時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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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南亞科技五日內疑似兩名工程師過勞死,近日又發生宏達電一名工程師疑過勞死的案例,超時加班過勞的現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然而,過勞的問題並非僅止於高科技業,立委黃淑英、台灣勞工陣線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日前接獲陳情:一名29歲姜姓保全員,自民國9010月進入保全公司,從事大樓保全工作,公司規定每日工作12小時,每四天休一天,合計每月正常工時達288小時,一年僅有73天的休假,不僅無勞基法保障因年資而有的特別休假,其休假時間仍須配合公司參與教育訓練。與一般勞工相比,100年人事行政局核定之國定假日及例假達115天,再加上勞工年資滿一年以上最少有7天的特別休假日,總計有122天,相較之下該保全員得以休息的時間實在少之又少。長達九年多負荷超時的工作環境,至去年(99年)1114下午,因出血性腦中風而於執行勤務的大樓中倒下,緊急送往醫院但仍於126不幸死亡。姜媽媽悲痛的指控公司罔顧勞工權益,兒子長期以來超時的工作,僅為了換取低薪的報酬,沒想到卻還賠上一條寶貴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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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勞委會215保全員的工時說明,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表達強烈譴責。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日前接獲運鈔保全員陳情,因為被納入《勞動基準法》84條之1,因此他們雖然身兼數職,工作內容包括駕駛、運送現金以及ATM鈔票補給,結果每月工時竟然高達360小時。他們不解為何別的勞工可以享有工時保障,他們卻淪為奴工。為此,本會與黃淑英立委聯合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委會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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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黃淑英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日前接獲保全人員陳情表示:他們長期從事運鈔保全工作,工作內容包括駕駛、運送現金以及ATM鈔票補給。一輛車僅兩名保全員,其中一名還需負責駕駛,且一輛運鈔車平均最少都載運上千萬元以上的鉅額鈔票,因此,其所負責的工作皆須保持高度警戒。除了開車上路時要注意車況、至客戶處收取完現金後,要負責清點鈔票的工作,有任何短少還得賠償外,更要隨時小心警戒有無異狀以防範槍匪。他們的同事就曾遇到兩名歹徒持槍搶劫,而身中兩槍。如此繁重的工作型態,其平均每月工時卻遠超過300小時。這些保全人員原本還可依「勞動基準法」向雇主請求加班費,但雇主為規避相關責任,遂於97年依勞基法第84-1條規定,向勞工局辦理登記,使其公司所屬之保全員可被排除於勞基法所規定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保障,致使該保全公司可合法的要求保全員長時間的工作,保全員工向雇主要求合理權益,卻反而遭受打壓。據了解,上述案例並非只是個案,除了運鈔保全外,許多駐點保全亦承受相當程度的工作壓力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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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將近,許多保全業加倍嚴密戒備,甚至在年節期間,也是全年無休。然而,根據相關調查統計顯示,保全勞工長期處於長工時、低薪資、高流動的勞動條件中,甚至領不到最低基本工資。因此,黃淑英立委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於今日(1/26)針對保全勞工的勞動條件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重視這群無名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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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幾天,台灣勞工薪資兩極化的問題鬧得沸沸揚揚,其中保全員即為弱勢勞工的代表,他們面臨著超長的工作時間,卻只能領取非常低的報酬。為了解保全員的勞動處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與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合作針對高雄市500名保全員展開調查。

調查發現,目前保全業的競爭激烈,低門檻加上高獲利(天下雜誌統計台灣連續8年獲利率達15%的企業只有33家,其中保全業就佔了2家),自然讓許多業者投入此領域,光是高雄市登記的保全公司就高達70多家。
許多公司為了搶客戶,不惜將價格壓低到不合理的程度,低價得標後,再片面壓低保全員的勞動條件。實務上常見到契約規定要僱用三個保全員,公司卻只聘僱二人;或者保全公司的得標金額一旦減少,多數保全員的薪資則隨之調降。無怪乎這十年來保全員的平均薪資不升反降。勞動基準法84條之1將保全員排除工時的保障更讓問題雪上加霜。

勞動基準法84條之1的工時保護排除規定,讓保全員的工作時間遠高於一般勞工。根據此次調查,保全員的平均工時為每月248小時,學校更高達每月364小時,大廈也有254小時,遠高於一般勞工的平均每月179小時!這麼高的工時並沒有反映在保全員的薪資上,許多保全員的時薪甚至低於規定的基本工資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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