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許多保全業加倍嚴密戒備,甚至在年節期間,也是全年無休。然而,根據相關調查統計顯示,保全勞工長期處於長工時、低薪資、高流動的勞動條件中,甚至領不到最低基本工資。因此,黃淑英立委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於今日(1/26)針對保全勞工的勞動條件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重視這群無名英雄。

 

台灣的保全業發展迅速,去年天下雜誌統計台灣連續8年獲利率達15%的企業只有33家,其中保全業就佔了2家,高獲利讓許多業者投入此領域,至今全台的保全公司超過650家,從業人員更超過7萬人。由於競爭激烈,許多公司為了搶客戶,不惜將價格壓低到不合理的程度,得標後再壓低保全員的勞動條件。

 

依照勞委會9910月進行保全服務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發現違反法令者共計53件,其中有21%的公司「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及「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時未符規定」,而有19%的公司「工資低於基本工資」。再進一步觀察中央機關的保全共同供應契約更發現,其依勤務級別將保全員區分成五級,並明訂每一級保全員的薪資水準(如表一)。遺憾的是,政府竟帶頭違法,訂定的標準違反基本工資的規定!一個保全員每月工作240小時,依目前最低基本時薪98元計算,其薪資至少為23,520元,但共同採購契約規定第一級、第二級保全員的薪資卻只有20,00023,000元。

表一

             服勤地區

勤務級別

北區

中、南、東區

第一級

21,000

20,000

第二級

23,000

22,000

第三級

26,000

25,000

第四級

28,000

27,000

第五級

31,000

30,000

 

為了解保全員的勞動處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針對高雄市500名保全員展開訪調。調查發現保全員普遍面臨下列問題:

 

一、      薪資不符規定:調查顯示保全員的平均月薪為22,630元,平均時薪僅有91元。儘管勞委會曾宣誓保全員的時薪至少要在98元以上,但政策與現實嚴重脫節。其中更以學校保全員平均時薪56.51元、大廈保全元時薪68.46元最低(如表二)。

 

表二

點哨類型

時薪(元)

工廠

91.08

銀行金融機構

99.24

大廈

68.46

政府機構

85.96

學校

56.51

捷運

105.79

碼頭港口

100.85

其他

90.21

平均時薪

91.13

 

二、      沒有例假:勞委會三令五申地強調保全員工作七天還是要休息一天,但我們卻看到許多保全員的工作是全年無休!如果想要放例假甚至會被扣薪。

三、      不當扣薪:保全員被扣薪理由千奇百怪,如簽約金下降、請假一天被扣1.5天的薪水。制服費也常引起爭議,許多保全公司要求保全員購買制服,離職時卻要求繳回。

四、      工時過長:根據此次調查,保全員的平均工時為每月248小時,學校更高達每月364小時,大廈也有254小時,遠高於一般勞工的平均每月179小時。此外,由於對於保全業工時未有制定標準,造成各縣市地方政府核可之最高工時標準不一。

五、      標案結束引發的問題:許多保全公司在標案結束後,會要求保全員留職停薪,或者在調動保全員的工作地點後片面調降勞動條件,這些都違反了《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六、      過勞的高危險族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與陽明大學合作進行的調查早就顯示保全員因為工時太長,超過半數可能已經有高血壓的問題,且測量尿液後發現他們的長期壓力負荷也高於平均值,甚至超過工作壓力極大的男性塔台管制員與公車駕駛。

 

勞委會的縱容,讓保全員淪為二等國民,不僅需要忍受高工時、低工資的勞動條件,更要擔心成為過勞的犧牲品。

我們的要求:

一、     立即廢除《勞動基準法》84條之1將保全員排除工時保障的規定

《勞動基準法》84條之1將保全員排除於工時保護,讓保全員的工作時間遠高於一般勞工,更對保全員的身心造成嚴重的負面衝擊,唯有讓保全員的工時回歸正常,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二、     檢討台灣銀行保全(警衛勤務)集中採購共同供應契約的薪資規定

中央機關的保全共同供應契約薪資標準應立即進行修改,符合最低基本工資之規定,以確保保全員之勞動保障。

三、 加強勞動檢查

勞委會以及各地方主管機關應將保全業列為未來勞動檢查的重點對象,針對平均時薪低於基本工資、沒有例假等違法事宜展開檢查 ,透過公權力讓保全員得到合理的保障。

四、 勞委會訂定保全業勞雇工時約定書範例

由勞委會草擬保全員工時及工資協議書範本,供勞資雙方遵循。面對全球金融海嘯衝擊,勞委會曾擬訂「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這樣的範例能訂定一個最低標準,提供勞資雙方依據,並能大幅減少將來可能發生的勞資爭議。

五、 嚴格審定勞雇雙方之工時約定

保全員的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項目需由勞雇雙方以書面約定,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此勞工局應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嚴格把關。

 

 

為保障保全員的勞動權益,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出版《保全員權益手冊》,歡迎保全員來電07-3382928索取(數量有限,取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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