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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謝梅芬/高雄報導】
2011.11.14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昨天公布「掃A檢查」結果,到10月底共查獲273家事業單位「A」員工的工時及休假日。

勞工局指出,已查獲273家事業單位違法,受罰最多的業者依序為製造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及運輸倉儲業,裁罰總金額565萬8000元。

勞工局指出,11月鎖定「社會福利服務業」及「資訊傳播業」檢查。

勞工局局長鍾孔炤指出,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一的勞工,因工作具監視性、間歇性等特殊性質,勞雇雙方可另行約定工時、例休假等勞動條件。

為維護勞工權益及健康,勞工局修訂工時審核原則,抽查15家保全公司及養護機構發現有9家違法,其中「未給予勞工每7日有1日的例假」最常見,其他裁罰項目包括「未給付完整工資、未依規定給加班費、未置備或記載出勤紀錄」等,勞工局可以依法處新台幣2到30萬元。

勞工局說,除專案檢查外,最近也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合作,針對各大樓管理委員會發送7000多份宣導資料,提醒業主關切社區保全員的勞動權益。

勞工局再次呼籲,從事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勞工,如果與雇主另行約定工時、例休假時,不表示全然無例假,雇主也應依規定給予足日的例休假,當約定的正常工時時數超出法定工時時數,基本工資應按時數增給;延長工時工作,雇主應依規定給加班費。

鍾孔炤表示,11月將持續進行「掃A檢查」,預計到年底檢查1500家事業單位,以勞工工資、工時及休假為查核重點,經查違法屬實者,將依法處罰,情節重大者,還要公布違法廠商名單。


眉批:政府單位、工會都開始注意保全員的待遇問題了,我們自已也應該團結起來才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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