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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政府法令的疏漏讓台灣保全勞工淪為奴工,飽受高工時、新工資之苦。各縣市保全員也因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台中的運鈔保全員時每月平均工時高達300小時;台北市日前更有一名姜姓保全員平均工作每日12小時、每月288小時而過勞死,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劇在政府的漠視下活生生的上演!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與黃淑英立委將保全員面臨嚴苛的勞動條件揭露,並一再要求勞委會刪除保全人員於「勞動基準法」第84-1條所指定適用的名單中,而在排除適用前,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工時應讓保全員享有正常的工時保障,若無法達到這樣的標準,應依照勞委會公佈的過勞死及「長期工作過重」認定標準:勞工5個月內工時平均達256小時為上限。

本會的呼籲總算喚起主管機關的重視,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日前宣佈將調降保全員等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行業勞工的月工時上限,由312小時降為260小時。對於台北市勞工局願意保障這些弱勢勞工本會深表肯定,本會期許北市勞工局能落實有效落實,改善保全員的勞動條件。而高雄市勞工局一方面在媒體上宣稱將跟進台北市的規定,且不排除「溯及既往」,一方面卻又針對保全業者召開說明會,會中暗示保全業者在勞委會的方向確定前,高雄市的工時規定「照舊」,也就是保全員每月的工時是300小時!本會強烈譴責如此荒謬的工時標準,難道高雄市保全員的命比較不值錢?

勞委會對於勞基法第84-1條的放任,已嚴重影響到勞工的健康與生命安全。而高市勞工局無法站在勞工的立場,還大玩兩手策略,為了假冒重視勞動人權的形象,甚至在媒體上公然撒謊!《勞動人權》不是口訴,保全員不應列入84條之1,在勞委會廢止前,本會要求高市勞工局應立即降低保全員的工時至25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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