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表示,若是實施週休二日的民眾,則無補假問題,因民國101年全年總休假為112天,1月1日則包含在總休假日。
陳業鑫指出,上班休假時間為隔週休的民眾,若在1月1日或2日上班,則應各補假1日或勞資雙方協商另訂補假日期,或者是針對出勤的工作人員加倍發給薪資,都是可施行的方法。
勞工局表示,採排休的民眾,明年1月1日和2日當天是正常工作天,可調移至別天休假,無補假問題,但公司應公布調移後的休假日,避免勞資雙方造成誤解。
勞工局指出,明年元旦起基本工資將調漲為時薪103元,月薪制為1萬8780元,時薪制人員如在1月1日和2日上班則應加倍發給,也就是時薪至少要為206元以上才符合規定。
]]>【許敏溶、王玉樹╱台北報導】勞委會昨公布各行業勞工工時調查,不動產業最操,平均每周工時46.9小時,居各行業之冠,其次是以保全、旅行社、大樓清潔等為主的支援服務業,平均周工時也達45.9小時,排最操行業第2名。
朝9晚12超辛苦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去年9月以抽樣方式對全國2萬8077名民眾進行工時問卷調查,昨公布結果;據統計,全國勞工平均每周工時43小時,其中不動產業工時最長,平均每周上班46.9小時,其次依序是支援服務業45.9小時、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與以汽車維修、洗衣、美髮等為主的其他服務業,平均工時也達45.3小時,併列工時最長行業第3名。
若從性別分析,從事保全等支援性服務業的男性平均周工時高達48.4小時,是最過勞的一群,女性則以從事不動產業最累,平均每周要上班45.9小時。統計也發現25至39歲的青壯年工作時間較其他年齡組約長0.4到1.1個小時。
從職業別來看,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平均每周工時46.7小時最長,排第2的是民意代表、政府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44.5小時。勞委會指,此調查是希望勞工注意健康、避免過勞。
在政府部門擔任保全的42歲周仔說:「每周工作4到5天,每天12小時,平均每周要上班54個小時,上班經常得靠喝咖啡或茶來提神。」30歲任職信義房屋仲介的吳小姐說:「每天上午9或10時上班,到深夜11、12時才下班,之前一個人住,父母很久看不到我,常胡思亂想,最近和弟弟一起住,至少父母看不到我,可問弟弟我的狀況。」
勞團:調查不準
但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強烈質疑「調查準確性」,指依此調查,台灣哪來那麼多過勞死,如保全業之前調查每月400多小時比比皆是,怎麼可能在該調查中,工時都比每周正常工時42小時多一點。
]]>勞委會今天(17號)公布最新一波排除適用責任制、可以超時工作的特定行業和工作,包含一般旅館鋪床工、托兒所保育員,醫療保健服務業的九種職務人員等,最快將從明年元月起生效,不能再超時工作。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表示,由於社會各界和立法院的建議,勞委會這幾個月來邀集勞資雙方和學者專家討論,對這三個產業的二十二種工作達成廢除適用責任制、超時工作的共識。在廢止適用的期限生效前,勞委會訂出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做為超時工作者最高工時上限的規範。
潘世偉:『第一個行業最大的就是醫療保健服務業,那麼另外第二個就是有關於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的輔導員,這裡面含保育員、助理保育員,還有監護工等,第三個部分就是托兒保育員,我們也決定在102年1月1號起排除適用。』
潘世偉表示,醫療保健服務業包含國軍醫院及附設民眾診療處,將分兩階段公告排除適用,第一階段包含五種特定場所的清潔人員和九種場所及部門的醫事及技術人員、研究員、工程師等,再加上一般旅館業鋪床工,最快將從明年元月起公告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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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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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昨天公布「掃A檢查」結果,到10月底共查獲273家事業單位「A」員工的工時及休假日。
勞工局指出,已查獲273家事業單位違法,受罰最多的業者依序為製造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及運輸倉儲業,裁罰總金額565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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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20111006 這對烏龍搶匪簡直是亂無章法,以卵擊石! 隨手抓滅火器就用 台
灣保全公司的離職保全員李德忠,昨天上午夥同陳清鋒,侵門踏戶到前東家的停車場打劫運鈔車,2嫌赤手空拳,抓起停車場的滅火器朝保全員噴乾粉,一度搶到現
鈔袋,不料兩下就沒乾粉,裝備齊全的3名年輕保全員逆轉反擊,又呼援數人到場,不到5分鐘,2嫌就被擺平在地,狼狽不堪。
中國時報【游婉琪╱台北報導】2011-11-3
無薪假風暴持續延燒,竹科大老向馬英九總統訴苦,並提出「彈性工時」概念,建議修正勞基法現行工時上限雙周八十四小時,改以「整年」為單位,放寬企業隨時調整工作時間。對此勞工團體痛批企業「貪得無饜」,直指過勞死頻傳的科技業「什麼時後遵守過勞基法?」勞委會則表示,將蒐集各國作法,研議修法的可行性。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工作時間每兩周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近來科技業受到景氣衰退影響,竹科大老拋出擴大彈性工時建議,希望政府能放寬工時規定,以整年度為單位計算總工時,讓雇主可以依照淡旺季的需求調整人力。
不過對於這樣的建議,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目前勞基法規定的雙周八十四小時「已經很彈性」,勞委會該做的是全面推動周休二日,而非走回頭路,讓雇主可以堂而皇之的將風險轉移到勞工身上。
孫友聯指出,竹科大老提及的「工時帳戶制」,歐洲各國大多是在「工資沒有降低,但總工時降低」的前提下,由工會與雇主間協商訂定,台灣如果在政府無法管控企業濫用無薪假的情況下貿然引進,只會讓勞工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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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您是社區管委員或保全員,下列事項您一定要知道!
保全員是勞基法規定的特殊工作者,工作時數只要勞資協商後報勞工局審查通過,可不受限於正常工時雙周84小時的規定。目前本市勞工局審查標準如下:
]]>勞委會第二件裁決案例出爐,也是首件資方對工會幹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資方正是半官方的台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交所工會常務理事何業芳指控因為擔任工會幹部被降調,連續四年考績從甲等變乙等,勞委會裁決委員會日前認定資方不利對待與何業芳擔任工會幹部具顯著關聯,判定資方敗訴,要求資方收到裁定書30日內恢復原職,將過去四年考績恢復甲等,並立即給付94餘萬元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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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審計長林慶隆在立法院備詢報告時表示,「不穩定就業」以及「工作貧窮」是目前台灣勞工,新的就業風險。
『九十九年五月份部分時間,臨時性或是派遣工作人數達到七十二萬多人,比九十八年增加了三萬多人,另外,九十九年度就業者每月工作收入低於兩萬元的,達到一百零三萬餘人,顯示出失業風險以外,不穩定就業以及工作貧窮已經成為勞工新的就業風險』
]]>重視勞工選票,國、民兩黨總統參選人近日均開出時薪與月薪脫勾支票;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首度鬆口,宣布「以脫勾方式處理」,未來最低時薪將以基本工資回推時薪後加乘計算,打工族「加薪」有望!
自一九九二年起現行最低時薪都和基本工資一致,勞工團體近年多次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疾呼時薪與基本工資「脫勾」;王如玄昨天在立院詢答時宣布脫勾,意味自二○一四年起,將進入時薪與月薪分開訂定計算的「雙軌制」時代。
總統馬英九與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最近分別拋出時薪與月薪脫勾議題,昨天在立院社會福利暨衛環委員會中,面對國民黨立委林鴻池詢問基本工資與時薪未來「脫勾」是否有望?王如玄給了肯定答案。
王如玄表示,現今大部分本國勞工月薪都高於基本工資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但雇主多將法定時薪九十五元當作打工族「基本行情」,相當不利二度就業與青年打工族;未來將朝時薪月薪分開加乘方式,制定最低時薪與基本工資。
王如玄私下說,勞團提出將國定假日折算計入時薪,會造成國定假日上班無法領二倍薪資;如何兼顧時薪可以調高,且國定假日也不致犧牲假日雙倍工資,勞委會已「絞盡腦汁」,目前仍在研擬時薪加乘幅度,最終方案將提報明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雙軌制最快後年上路。
]]>台中市男子賴啟弘十年前當貨車司機,長期反覆彎腰搬抬桶裝沙拉油、糖重物,去年四月賴男腰痛腿麻,經檢查認定是職業傷害造成,賴男提告要求僱主運興油行,補償職災病假工資、加班費等,台中地院昨判僱主要補償賴男十四個月的薪資、一千八百小時加班費和六十二天的未休假工資等,共一百零三萬餘元。
連動兩次手術治療
賴男提告,去年六月他診斷出腰椎椎間盤突出,導致腰痛腿麻,醫生建議他避免再彎腰搬抬重物,他請病假動手術,今年三月再次手術,醫生囑咐他戴背架休養三個月。僱主辯稱,去年六月賴男已口頭請辭,今年一月發函要他返回工作調整職務,賴男置之不理惡意曠職。
法院認定,賴男職災醫療期間,僱主不得任意終止勞動契約,且十年來賴男雖未主張加班費以及特別休假日加倍工資,但不代表賴男默示不要,僱主也未舉證雙方訂有工作規則,應依《勞基法》補償賴男損失。
- 2011-09-19中國時報【張翠芬/台北報導】
「血汗醫院在台灣是很普遍的現象!」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十八日痛批一些私人大財團醫院,要求員工配合「刷卡」,刷卡下班後還繼續無薪上班,到年底全數積假被一筆勾銷,血汗醫院必須從內部環境徹底改善,這也是他卸下署長時,交代給邱署長最重要的改革。
台灣健康醫院學會昨天在萬芳醫院舉辦學術研討會,楊志良以「健康醫院的挑戰」為題發表演講,不改大砲本色直指不少私人醫院,不但工時超長,不給薪資、不給假,還要求員工作假,矇蔽勞工檢查,表面上讓員工正常上下班,實際上卻是下班刷卡後繼續無薪加班工作。
楊志良說,血汗醫院是普遍現象,導致醫護人員嚴重過勞。話鋒一轉,他提到台大醫院發生誤植愛滋器官的疏失,他認為,這不是罰款或去坐牢就 能了事,這是體系的問題,因為醫療是「人命關天」,醫事人員心中一定要有病患,醫院院長心中也一定要有員工,改善人力配置不合理的現況,如果私立醫院繼續 推諉,他將深以為恥。
台灣健康醫院學會理事長、台安醫院院長黃輝庭表示,國內護理人員離職率接近廿%,八成都是因為輪三班無法照顧家庭等等因素離職,台灣醫護人員的收入和工作量明顯不對等,基層護理人員月薪約三萬多元,香港護理人員則是三萬多港幣。台安今年初還響應政府調薪三%的政策,特地加碼為醫事人員調薪六%,希望鼓舞醫院每個人的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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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09月11日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屢傳勞資糾紛的量販龍頭家樂福,所屬樹林店產業工會幹部、基層員工陳明德,去年被以曠職6天、與高層口角竟提告 以下犯上,及隱瞞有賭博前科等3理由開除,但法官認定加樂福刁難請假、違法解僱,日前判須讓陳復職並給付解僱期間薪資17萬餘元。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另以歧 視工會等裁罰家樂福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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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瑪都颱風遠離台灣,但十三縣市昨宣布「停課不停班」做法,再度引發民怨。馬總統立即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法,讓勞工也享有「全薪」家庭照顧假,可在停 課不停班時請假照顧孩子;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將盡快找專家學者、勞資團體研議,並強調「有薪照顧假」天數絕不會低於公務員的五天。
不少家長昨天在臉書上抱怨,「颱風天停課不停班,孩子誰照顧?」、「公務員請有薪照顧假,勞工只能請無薪假」,類似留言灌爆馬英九及郝龍斌臉書,痛批政府一邊鼓勵生育,卻又一邊「圖利雇主,吃定勞工」,「這樣誰敢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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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有機會跟一位私立高中主任聊天,因為平時關心教育,自然提到熱門的教師工會話題,聊著聊著就做起(不知為誰的)組織工作來了,細數私校老師的勞動條件,提到他們應參加工會爭取權利,說得這位主任眼睛都睜大了,好像從惡夢醒來。
對方的反應會這麼大不是沒有原因,據我所知,一些私校導師常常早上7點到校晚上10點回家,每週上課節數比公立學校專任老師還多好幾堂,連學生看了都心疼,根本是血汗教師。更別說退休金沒有月退等老問題,拖到去年底還沒解決,引發全國教師會大規模街頭抗議。
儘管公校同樣有老師「以校為家」,但私校的勞僱關係卻大不相同,多半沒有拒絕空間,上頭交待做什麼就做什麼,假日也被叫去支援活動,或不敢懷孕,怕請假太多 被裁員,有苦難言。別說懷孕生子,現在連受孕都難,一位年輕私校老師對我說:「暑假再來找我,平時忙到連談戀愛都沒時間了。」換作我以前的學校,同事說接小孩來不及就能婉拒當導師,條件簡直天差地遠。
過勞工作已經很糟糕,有時還事倍功半。有的私校因為注重升學,平時考題十分刁鑽,然而教改以來基測題目趨向概念化,考死學生忙死老師之後,對升學率毫無幫助。儘管如此,還是有部份老師執迷不悟給學生上緊發條,走火入魔地嚴格訂定生活常規,逼人逼己,就是要多搾個幾分。
]]>頂著大太陽,一邊吃力地推著手推車,今年72歲的楊奶奶,因為丈夫過世,再加上兩個兒子都因生病無法工作,為了維持一家人的生活開銷,儘管雙腳膝關節退化,脊椎也嚴重彎曲,但楊奶奶還是必須每天清晨就起床,四處去撿拾回收物來賣錢討生活。
主計處在週四公布了最新的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從98年的88.8萬元提升到99年的88.9萬元,而99年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為6.19倍,也比98年的6.34倍還要縮減0.15倍,不過老百姓真實的生活感受,似乎跟政府公佈的數據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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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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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工局將38類「爆肝」行業別,訂出每月工時最高上限288、260、240小時三大類,原預定月底 實施。沒想到,航空業、廣告業、立法院長駕駛紛紛提出「異」見,要求放寬工時上限,保全業則擔心人力補充不及,爭取延後上路。由於外界「雜音」甚多,勞工 局決定舉行聽證會,最快得到10月中旬才會施行。
勞工局表示,至公告截止日共收到12單位書面陳述意見,將在29日舉行的「台北市政府核備勞基法第84條之1約定書審查基準」聽證會,彙整各方看法再決定是否修改。
勞工局認定工作強度屬中等的公務機關、民間單位「首長駕駛」,每月工時上限不得超過260小時。但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司機反映,由於立院為最高民意機關,基於服務選民性質,接待外賓、跑紅白帖等行程較其它部會多,一日工作時間經常超過12小時,希望上限增至288小時。
勞工局認為,所有首長駕駛的勞動強度應具一致性,「不宜單獨調整」,目前僅接獲立院駕駛反映有此問題,將視公聽會上立院代表陳述的意見做通盤考量。
另外,航空業性質特殊,若遇上飛行16小時以上的「超長航班」,勞工局放寬規定,一日可工作超過12小時,須間隔18小時再出勤。但有航空業者反映,部分國外直飛航班介於12至16小時,不屬超長航班,但一日工時也會超過12小時,希望勞工局納入規範。
]]>選在父親節前夕,上百名新竹保全及工程師爸爸昨天帶著小孩到勞委會抗議,訴求「反超時拒爆肝」,要求勞委會廢除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終結責任制,讓勞工爸爸可以回家陪小孩吃晚餐。
頂著高溫豔陽,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及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號召二百名勞工走上街頭。遊行前先在勞委會大門舉辦「焚香獻肝」告別式,祭拜過勞死好兄弟。現場勞工代表因焚燒金紙及法條,與警方發生肢體拉扯,但警方最後仍撲滅火勢。
新竹保全工會理事長羅振昆表示,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是變相保障雇主剝削欺壓勞工的惡法。因為長期人力不足,新竹地區很多保全,一個月工時超過三六○小時,等於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連休假都沒有。
「工作時間太長,看不到小孩醒的樣子」,擔任保全的羅國豐指出,上個月他工作三七五小時,其中一天甚至高達十五小時。他痛批,很多雇主根本沒有把契約送至地方政府核備,任由勞工工作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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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書審查原則
一、 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50條之2規定,約定書中須詳載職稱、工作項目、工作權責或工作性質,並應註明係駐衛、系統、運鈔及人身保全中何種類別,以決定其工時限制。
]]>【新北市訊】為了降低勞工過勞猝死風險,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28日)公布8類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行業別的工時標準。未來勞工局將透過密集勞動條件檢查,確保事業單位落實新勞動工時,維護勞工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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